赣州晚报8月28日A5版刊发了《“我一定要上大学”》一文,讲述了17岁少女温珍芦可能无法圆大学梦的窘境。记者9月1日获悉,事情有了喜人转机,经协商,其父与舅舅胡新民将各出资3万元供温珍芦上大学,而当地民政部门也依据实际情况给予了适当救助。
据介绍,8月27日下午,温珍芦在胡新民的陪同下,来到大余县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管理股反映情况。该局局长曾小晶了解温珍芦的情况后,与其父亲所在的大余电信公司取得联系,希望单位领导出面协调解决。虽然温珍芦的总体情况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救助,但因其确实存在实际困难,该局决定拿出3000元对其实施救助。9月1日,温珍芦已顺利领取了救助金。
而其父温某与继母龚某也最终同意以6万元(包括学费、生活费等)为限,与胡新民各出3万元共同扶助温珍芦上大学。双方还签订了一份书面协议,约定每年将一定金额的钱在开学前汇至温珍芦的个人账户上。温珍芦告诉记者,自己的事情经媒体披露后,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与同情,有些热心人还在网上表示要资助她。她说,如今学费有了保证她就满足了,入学后她将通过勤工俭学等赚钱贴补日常开销,同时一定努力学习,做个有用的人,不辜负大家对她的期望。(记者喻晓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