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专业调解会暖人心
发布:2008-11-12 16:20 | 作者:朱体祥 | 来源: 大余报 | 查看:23次
县医患纠纷专业调解会自8月份以来,通过调查取证,耐心细致地做好医患双方的教育疏导,已成功调处了3起医患纠纷,保障了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了正常医疗秩序,促进了医患关系和谐。
组建大余县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由县司法局牵头,县卫生局协助,由县内高素质的法学专家、医学专家、人民调解员共同组建县医患纠纷专业调委会。采取人民调解的工作方式,坚持自愿平等调解原则,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社会公德免费开展医患纠纷调解工作。
建立法学和医学专家库。将刘昌红、肖烽等10名专职律师及何健、苏麟等100名医务工作者分别列入全县法学专家库和医学专家库。由医患双方随机从专家库中选定法学专家和医学专家参与医患纠纷调解工作。
完善调处渠道。在一般情况下,由医患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根据患方意愿,转请医患纠纷专业调委会调解,由法学专家根据医学专家的调查结论和有关法律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由医患双方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其他合法途径解决。
健全预防和调处机制。县司法局着重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引导医患双方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县卫生局重点加强医风医德教育和廉洁行医,严格医疗技术人员执业管理。当发生医患纠纷时,由县医患纠纷调委会开展专业调解,积极妥善处理医患纠纷。(蓝和洋)
案例一 今年4月,我县青龙镇二塘村村民刘经华、余路凤夫妇之子在赣南医学院附属医院就医不治身亡,因赔偿问题与该院产生纠纷,双方多次协商无果,纠纷越闹越大。今年8月,市、县司法局以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身份参与调解,经过市、县两级司法局主要领导多次耐心细致的法律解释、说服教育,9月4日,他们夫妇终于与市附属医院签订赔偿协议,该医患纠纷得以平息。图为他们为表谢意赠送给县政府及县司法局的锦旗。 饶桂秀、王军辉 摄
案例二 最近,浮江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由刑释解教人员引发的民间纠纷,促进了社会的稳定。
浮江乡浮江村刘某1990年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刘某服刑后家中只剩其老母亲,无法耕种责任田。为此,经村小组户主会议讨论将其责任田调整给其他的农户耕种。1996年刘某刑释后认为种田效益低,未提出要回其责任田。由于刘某结婚生子,负担日渐加重,直至今年2月向村、乡两级提出退还其责任田的要求。乡司法所接到申请后,及时派出人员与村干部一起来到刘某所在的村小组了解情况,征求意见。今年3月18日,由司法所牵头,到其村民小组召开户主会议,向农户讲明政策、法律、法规,使各农户的意见得到统一,调整了一亩六分地给刘某,从而解决了刘某的后顾之。(朱体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