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土地转移登记?
发布:2008-11-12 16:26 | 作者:黄有琼 | 来源: 大余报 | 查看:24次
所需材料:1、土地批示《赣州市城乡个人建房用地申请表》、《变更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2、城建批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土地转让合同或协议;4、卖方身份证、结婚证,未婚持未婚证或离婚证(复印件);5、买方身份证、户口册(复印件);6、买卖双方和卖方共有人持身份证明到房地产交易所,在《大余县房地产交易登记发证申请审批表》或合同和协议书上签字、盖章。
办理程序:申请人申请→现场勘察→受理→审批→出具税款缴费单→交易所出缴税证明,到地税大厅缴纳地税;行政服务中心缴纳契税→行政服务大厅缴费、房产财务室代收印花税→移交发证办受理登记。 (黄有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