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出租车 挟司机兜风 大余5名青年被判刑
发布:2008-11-15 08:19 | 作者:钟利、严超军、记者李湖明 | 来源: 信息日报 | 查看:65次
本报大余讯 钟利、严超军、记者李湖明报道:大余县王某等5名90后青年多次抢劫出租车,每次还将司机塞到后排座位上,由王某开着车到处去兜风。14日,大余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王某等5人1年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大余县王某与曹某、冯某、张某、傅某五人均是1990年后出生的,大部分时间泡在网吧。
今年7月30日凌晨,王某等5人在网吧上网时提议乘出租车到南康玩,到达南康后不付钱就逃跑。曹某等人听后当即表示同意。随后他们搭乘一辆出租车前往南康市。在路上王某又与曹某等商量到南康后抢司机何某的钱。出租车到达南康市后,王某用拳头和砖块殴打何某,并抢得人民币230元和价值1209元的“金立”牌手机。
之后,王某等人将何某拉到出租车的后排座位上,用皮带和裤子捆住其手脚,用上衣蒙住其头部,随后王某开着抢来的出租车在南康市和信丰县转悠,直到天亮时,他们威胁何某不得报警后弃车逃离。
后来王某等人用同样手法多次抢劫出租车,直至今年9月底,警方将他们抓获。
